|
开云官方网: 公司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技术攻坚突破,在超声波计量、供热控制与调节、压缩机技术、热泵技术、智慧供热管理平台等领域突破多项技术壁垒,形成了多项具有自主产权的核心技术(如超声波热量表满足《热量表》标准中最大量程比要求,抗流动扰动性能达到行业最高U0D0级别;智能模块化换热机组采用流体仿真模拟和智能控制技术提高了节能效率;智慧水力平衡装置采用了自主研发的一种实时计算算法,进一步提升了平衡和节约能源的效果,自主研发的100kW磁悬浮离心压缩机填补了在余热回收和供暖领域的空白,具有振动小、噪音低、寿命长、维护简单等特点,基于该技术的热泵机组额定制热能效高达6.5;STORM AI智能控制器内置自主研发的供热AI算法,实现换热站内、楼内就地算法控制,提高控制频率和实时性,达到更精细的调控和节约能源的效果;自主研发制造的全系列核心智能硬件设备,有效的保障了智慧供热全信息数据计量质量和智能精准调度管理,使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得以稳步提升。 公司城市级AI智慧供热构建于多年为行业客户用心服务的基础之上,为供热公司量身定做,集供热系统“监、管、控”功能为一体,全面解决传统供热系统运营难、成本高、效率低、安全难保障等问题,通过信息技术、大数据技术和AI技术贯穿热力企业的整体流程,为热力企业及时提供过去和现在的数据,对数据来进行深度学习,AI模型自动化训练,实现供热数据的数字化、可视化、智能化,使信息技术、供热工业技术和现代管理技术有机融合,全方面提升热力企业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上的水准,提高热力企业供热质量,大大降低能耗,最大限度节约能源,同时保障热用户的供热舒适度,提高用户满意度,从根本上节能降耗低碳供热,快速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的目标。 行业内以“单一产品营销售卖”为主的传统业务模式,不能很好地解决大部分热力企业在供热系统建设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此,公司构建了自动化(OT)+信息化(IT)+智能化(AI)完全自主核心技术的STORM AI一站式低碳智慧供热整体解决方案,依托自主研发和制造的核心软、硬件产品,打造了涵盖源、网、站、楼、户的智慧供热全产业链的业务模式。公司在产品和服务的齐备性、整体性、先进性等方面具备较强的核心竞争力。 自动化技术: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的智能控制算法,实现了对供热系统的精准调控,可以实时监测和调整供热网络中的温度、压力等参数,确保能源的合理分配和高效利用,有效提升了能效比。 信息化技术:构建了大数据分析平台,对海量供热数据来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一方面能够预测并优化供热需求,例如通过历史数据对比和天气预报,系统提前调整供热策略,减少无效或过度供热;另一方面通过云端服务,实现远程监控和故障预警,降低了运维成本。 智能化技术:利用AI和机器学习技术,使供热系统具备自我学习和自我优化的能力。系统可以依据环境变化和用户习惯自动调整,实现动态节能,并能实时监测和分析数据,及时有效地发现并解决系统中的潜在问题,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经过多年研发和项目实践积累,形成了供热行业特有的协同智能算法群,比如热网负荷预测算法、热源调峰算法等,能够很好的满足不同场景下的供热需求。拥有8个大类、50种以上的自主研发模型,为智慧供热系统的精准控制和优化提供了有力支持。 公司的智能物联数据终端是智慧热网系统的中心通讯和控制设备,支持多种通讯方式,能够很好的满足对云服务以及终端设备的访问,实现了供热系统中各个设备之间的高效互联和协同工作。 具备强大的设备兼容性和通讯能力,可以与不同厂商的设备做对接和通讯,打破了行业内设备之间的通讯壁垒,为客户提供了灵活性更好和便捷的系统集成方案。 打造了涵盖供热系统核心环节的智能硬件产品线和智慧供热软件管理平台,能够为客户提供覆盖热源、热网、热力站和热用户等供热核心环节的产品。这种完整的产品体系减少了客户因采购不同厂商产品而出现的兼容难、通讯难、协调难等问题,同时也能为客户提供真实、可靠的运行数据,降低了采购成本、维护成本和技术对接成本。 公司重视研发技术投入,拥有供热系统节能、智能硬件、智慧软件三大研发中心,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升级,以适应一直在变化的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 公司采取直接销售模式。因行业客户特点,在直销模式下,各地供热企业大都采取招投标方式为主,其他方式为辅的采购方式。在招投标方式下,公司在产品成本预算基础上,综合考虑责任义务、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客户议价能力,并兼顾合理利润进行定价。 Ⅰ、政策层面,《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白准确地提出,要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数智化更新改造、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深化节能降碳改造;同时要求加快热力系统绿色低碳转型,因地制宜推进余热资源高效利用、非化石能源规模化供热,有序开展供热计量改造与按热量收费改革。上述部署为供热智慧化改造、供热系统智慧化升级、新能源供热配套等领域创造了市场需求。 与此同时,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等政策协同落地,将进一步加快智慧供热项目落地实施节奏。国家能源局提出积极拓展新能源非电利用途径,鼓励工业领域采用风光绿电替代化石能源进行供热供汽。该政策导向不仅打破了传统供热的应用边界,进一步丰富了智慧供热在工业场景、新能源融合领域的应用场景,拓展了行业盈利空间与业务边界,为智慧供热行业的持续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注入了核心动力。 Ⅱ、技术层面,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孪生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供热系统实现全方位、深层次的深层次地融合,全面重构了热源供应、管网输送、换热站运维、用户用能管理的全流程运营管理模式。技术赋能不仅大大降低了行业整体经营成本、大幅度的提高了能源利用与运营管理效率,更从根本上推动供热服务品质实现全方位升级,解决了传统供热中冷热不均、能耗高等行业痛点,是智慧供热行业实现高水平发展的核心技术支撑。 Ⅲ、市场层面,当前,国内集中供热领域普遍面临管网老化、水力平衡失调等行业共性痛点,存量供热系统的智慧化改造需求持续释放,成为驱动行业增长的核心存量市场。存量改造不仅是解决行业现存问题、提升供热保障能力与能源利用效率的关键路径,更为智慧供热技术、产品与服务的规模化应用奠定了坚实的市场基础。 同时,新建建筑、工业园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增量市场,叠加非居民用热、新能源供热等新兴场景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形成了存量改造与增量建设双轮驱动的市场格局,为智慧供热行业提供了广阔且可持续的市场空间,推动行业规模持续扩张、市场渗透率稳步提升。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高纳半导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是做第三代半导体SiC单晶生长和设备研发、SiC衬底加工、SiC外延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目前的主体业务重心在推动8英寸碳化硅的晶体生长的良率提升和设备的优化升级改造,以获取更高质量的SiC衬底片和稳定的设备一致性。 在技术创新与资本投入的双重驱动下,中国碳化硅产业链持续完善,技术水平与产业规模快速提升。其中,技术迭代为产业链的降本增效提供了核心支撑,尤其8英寸碳化硅衬底凭借更高的使用效率和更优异的缺陷控制能力,明显降低了全产业链的综合制造成本,已成为产能升级的关键方向,正推动行业产能加速向8英寸规格切换。 随着8英寸碳化硅衬底技术的成熟与产业生态的完善,碳化硅功率器件在下游应用中的渗透速度将进一步加快。未来,在规模化降本、产能持续扩张以及新兴技术不断催生新应用场景的一同推动下,碳化硅产业的市场空间有望持续扩大。 8英寸碳化硅衬底研发持续推进,目前正在加速推进后道加工的测试,完成数据的对比分析和品质验证。 在双温区电阻炉的基础上,优化外部结构布局,提升自动化程度;更新热场结构,降低研发成本。同步完成设备的软硬件升级,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的提升。 公司的研发工作主要瞄准国际、国内市场技术发展前沿与趋势,持续加大碳化硅晶体材料、工艺及相关设备的研发。企业具有自己的研发中心,将在晶体生长和缺陷控制等核心技术领域展开密集的试验,不断突破技术瓶颈,提升产品良率,加快产品创新。 盈利主要来自于碳化硅衬底、外延片及设备的销售,同时通过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和服务来满足特定客户的需求。 公司采用自动化生产线和严格的质量控制流程来确定保证产品的一致性和可靠性。在生产环节,公司采用信息化系统,制定了完善的生产的全部过程控制程序,建立了一套快速有效处理客户订单的流程。(4)销售模式:公司产品营销售卖采取直接销售模式。公司将通过参加行业展会、发布技术白皮书、进行网络在线营销等方式来推广产品和技术。 随着我们国家的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供热行业作为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民生基础设施,其智能化升级改造投入持续加大。目前,国家及北方供暖地区陆续出台有关政策,大力推动智慧供热项目落地实施,明确要求加快智慧热网建设、推进换热站智能化改造等。同时,国家积极推行非电利用发展的策略,有序推动新能源供热供暖应用。供热正逐步从传统的燃煤、燃气为主,转向通过工业余热、地热、太阳能、生物质能、核能供热、风热直热、污水源、空气源热泵等方式实现多能互补、智慧调控的新型能源体系,整个供热行业朝着低碳化、智慧化方向加速迈进。 随着居民生活水准不断提升,用户对采暖舒适度、供热稳定性及个性化服务的需求持续升级。传统供热模式已难以满足新时代民生保障要求。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迭代突破,为智慧供热行业技术升级提供核心支撑,推动行业关键技术日趋成熟、应用场景不断丰富。智慧供热凭借精准控温、远程调控、快速报修等核心功能,有效提升用户采暖体验,得到市场广泛认可。 在绿色低碳发展的策略指引下,全社会节能降耗意识明显地增强,智慧供热成为供热行业实现节能降碳的关键路径。其可大大降低供热能耗与管网热损,减少化石能源消耗与碳排放,高度契合国家绿色发展导向,获得政府、企业与终端用户的多方支持。 智慧供热作为供热行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的核心方向,契合国家“双碳”战略、民生保障需求及城市能源结构优化趋势,受益于政策红利、技术创新及市场需求释放,市场空间持续扩容,发展前途广阔。 公司依托OT(自动化)+IT(信息化)+AI(智能化)全栈自主核心技术,将“数据+算力+模型+仿真+应用”五大能力深层次地融合,实现热力平衡、供需匹配与精准供热,有效优化区域能源利用效率,达成零过流(循环流量)、零过量(热量)、零距离(远程控制)的节能目标,推动区域供热系统能耗强度与能耗消费总量“双降”,助力供热系统从热源侧推动式向用户侧拉动式转型,运营模式由业务驱动向数据驱动升级,构建各运行节点价值最大化的良性发展生态。 公司自主研发的RUNA-STORM AI智慧供热系统,深层次地融合大数据、云计算、AI算法、水力仿真与数字孪生等核心技术,依托自主研发的STORMAI多热源负荷预测与调度算法、人工智能模型及建筑采暖动态模拟技术,精准优化二次侧水力平衡、实现供热负荷削峰填谷,明显降低供热能耗与经营成本,形成“算法-硬件-数据-场景”四位一体闭环能力体系。其中,公司智慧供热管理平台已通过住建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评估认证,专家委员会一致认定:该平台整体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具备广泛推广应用价值。 当前,供热行业已步入第四代供热技术发展初期。第四代供热技术以清洁能源与余热利用为核心,充分整合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生物质能及工业余热等各类可用热源,依托规模化储热技术,实现低温高效运行(供水温度 55℃、回水温度 25℃)。该模式可明显降低管网散热损失、提升系统整体能效,更便于低品位热能接入,同时不会带来投资所需成本的大幅攀升。第四代供热技术高度契合国家清洁取暖战略导向,是政策驱动下供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方向,具备大力推广应用的现实必要性。 智慧供热行业正处于快速地发展期,在政策引导、技术突破与市场需求的多重驱动下,行业正加速向智能化、绿色化、平台化深度转型。随市场主体持续扩容、技术迭代不断加快,智慧供热有望成为推动能源结构转型、支撑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引擎。 北方城镇集中供暖时间通常为当年第四季度至次年第一季度,在供暖季期间,热力企业全力保障安全制热、输热与用热,保障居民采暖的舒适度和满意度;每年第二季度至第三季度为停暖时间,热力企业按部就班地进行供暖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技术升级改造、工程招标等工作。公司的重点项目实施大多分布在在5-11月,多集中在第四季度进行验收和回款。受上述因素综合影响,公司在每年的前三季度收入和现金流相对较少,收入和回款大多分布在在第四季度。 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是国内少数具备自动化(OT)、信息化(IT)和智能化(AI)全栈自主核心技术的低碳智慧供热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凭借领先的产品技术、严格的品质管控和规模化的生产能力,公司在国内智慧供热领域占据领先地位。 公司创新融合先进信息技术与智能操控方法,构建“源 - 网 - 站 - 荷 - 储” 全链条协同优化体系。依托人工智能深度应用,在负荷预测、故障诊断、异常识别等场景实现精准高效治理,完成从感知智能、计算智能向认知智能与决策智能的跃升。 公司智慧供热数字孪生平台,以互联网 +、大数据、人工智能、BIM、GIS 及三维建模等技术为底座,打造一体化综合管理系统。平台具备强大的 AI 大数据分析能力,集成 BIM+GIS 双引擎,支持城市级、热力站、小区楼栋及用户户型等全场景模型渲染与加载,可实现全域数据可视化、设备正常运行监测、事故应急处置等能力升级,为城市级供热、集团化供热及供热公司运营提供全流程监管与科学决策支撑,实现供热管网的资源集中管理、资源共享、实时监测、运行诊断、健康预警、事故分析以及快速应急指挥。 公司历经多年沉淀,已经凝聚了一批有着非常丰富工作经验和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的技术团队,主编或参编了多项国家、行业及区域标准,承担国家住建部热计量与节能系统重点科研计划项目。 公司先后在大数据、AI算法、边缘计算控制等先进的技术研发和应用取得突破,现已取得24项人工智能技术发明专利。 公司通过持续努力,利用自动化(OT)+信息化(IT)+智能化(AI)完全自主核心技术的一站式低碳智慧供热整体解决方案,近几年来在行业内实现了单个订单规模从千万级到数亿级的跨越,实际应用效果和服务得到了行业主流市场和客户的认可,在国内同行业均处于领先地位。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考核不合格,未达到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条件,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关系,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公司总股本由135,897,400股减少至135,867,400股,公司注册资本135,897,400.00元减少至135,867,400.00元。 结合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的变更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拟对《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的其它条款保持不变,具体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就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公司将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工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意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3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42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5,257,2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8,061,210.8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7,195,989.1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1年10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253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专户管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6,069,808.72元。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制定了《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确保专款专用。 2021年11月22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双凤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屯溪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牡丹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双凤支行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经2021年11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7个,其中计划募集资金专项账户3个,超募资金专项账户4个,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3,808.66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注: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9,00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为9,133.11万元,多出的133.11万元系该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益。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12,263.97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2,432.10万元,多出的168.13万元系该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5,897,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32,615,376.0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9.99%。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此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项。 (二)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8,749,679.7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3,277,199.66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327,719.9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670,940,930.9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605,659,921.99元。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的情形下,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5,897,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人民币32,615,376.0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9.99%。 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9月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所载的公司总股本135,917,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0.74元(含税),实际派发10,057,887.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加上本次拟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32,615,376.00元,2025年度累计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为42,673,263.60元,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9.24%。 (五)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85,847,571.6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公司发展及分享经营成果。实施本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理性。 (一)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及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投资种类: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强、安全性高、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等)。 2、投资金额: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属于中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自有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强、安全性高、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等)。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披露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尽管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属于中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自有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意见:为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自有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瑞纳智能”)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齐利平女士,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奇精机械(603677)、华盛锂电(688353)、金种子酒(600199)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徐远先生,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五洲医疗(301234)、金螳螂(002081)、富士莱(301258)、常润股份(603201)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亚东先生,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瑞纳智能(301129)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荐先生,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洁雅股份(301108)、淮北矿业(600985)、龙迅股份(68848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齐利平、签字注册会计师徐远、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亚东、项目质量复核人王荐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独立性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化、规模化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及丰富的审计经验,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该事务所执业人员有良好的执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对会计信息的审计结果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能够满足股东和债权人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了解需求。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肥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合肥瑞纳通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各项日常经营活动开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2026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为保证上述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除以公司自身财产为公司授信提供抵质押担保外,还拟为全资子公司合肥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合肥瑞纳通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各项日常经营活动开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2026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为保证上述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除以自身财产为公司授信提供抵质押担保外,还拟为全资子公司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不超过60,000万元,具体如下: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销售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数字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在线能源计量研发技术;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运行效能评估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水务系统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和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59%,均为向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679.2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6%。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相关各方目前尚未与银行签订相关授信协议、担保协议,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授信金额、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可为公司正常开展业务提供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上述授信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授信额度的调剂,公司为全资子企业来提供担保的额度,可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上述授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不再逐笔审议议案中的各项授信、担保,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做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相关新闻
推荐产品
|
联系人:房经理
手 机:13668832366
Q Q:2766289827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福山西岭街32号